建請將甲等水管承裝商列入聯合承攬,或分包時以該承裝為分包廠商以維護水管公司管線工程之施工品質
發文日期 2004-03-08
發文字號 台區水公會彰辦鍾忠字第016號
主   旨
說   明
依據區公會93.02.27台區水管會敏字第93051號函轉發會員知照